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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
于 2024 年 5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贾韵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
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 20,000.00 万元调整
至 16,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暨调整方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安徽容知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安徽容知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
     6、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聂卫华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行
为构成关联交易。聂卫华先生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拟与聂卫华先生
签署《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
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知日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
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拟定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安徽容
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0、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对公司《容知日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安徽
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