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09 号中控科技园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9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9,540,9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9,540,9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3.014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3.014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CUI SHAN 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2,270,336 97.1987 7,080,251 2.7280 190,322 0.0733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2,435,558 97.2623 6,915,029 2.6643 190,322 0.073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2,421,685 97.2570 6,927,756 2.6692 191,468 0.0738 4、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5,824,160 88.1750 11,359,908 11.6711 149,803 0.1539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9,264,217 99.8934 120,011 0.0462 156,681 0.06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 1 《 关 于 89,824,41 92.511 7,080,251 7.2921 190,322 0.1960 公 司 0 9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及 其 摘 要 的议案》 2 《 关 于 89,989,63 92.682 6,915,029 7.1219 190,322 0.1960 公 司 2 1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法>的 议案》 3 《 关 于 89,975,75 92.667 6,927,756 7.1350 191,468 0.1972 提 请 股 9 8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4 《 关 于 85,585,27 88.145 11,359,90 11.699 149,803 0.1543 与 关 联 2 9 8 8 方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暨 关 联 交 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 4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褚健、杭州元骋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远迪、吴唯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