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参股子公司建设年产 40,000 吨 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法国年产 40,000 吨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项目名称以实际 立项名称为准)。 项目规模:年产 40,000 吨正极材料前驱体。 项目实施主体: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 能”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中文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厦 钨新能”)拟与 ORANO Batteries,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以下 简称 ORANO)全资子公司 Orano PCAM 在法国合资新设 Orano / XTC New Energy –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中文名:法国厦钨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或“合 资公司”,最终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实施本项目。 项目投资总金额:21,000 万欧元,其中公司按持有合资公司的 49%股 权比例出资,为 10,290 万欧元。 资金来源:合资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政策、项目实施、技术变 化、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或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年产 40,000 吨车用锂离子三元材料项目的议案》,同 意欧洲厦钨新能与 Orano CAM 在法国合资设立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材料”),建设年产 40,000 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年 产 40,000 吨三元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材料的前驱体需求,为公司长远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欧洲厦钨拟与 Orano PCAM 在法国合资设立法国厦钨新能科技,项目总投资 210,000,000 欧元,其中 Orano PCAM 以现金方式出资 107,100,000 欧元,持股比 例为 51%,欧洲厦钨新能以现金方式出资 102,900,000 欧元,持股比例为 49%; 并由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建设年产 40,000 吨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合资设立参股子公 司的议案》,同意了本项目的投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洲厦钨新能计划与 Orano PCAM 在法国设立合资公司作 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Orano / XTC New Energy – 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中文 名: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市场监督 管理局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形式:法国简易股份有限公司(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SAS)。 注册资本:210,000,000 欧元,由 21,000,000 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为 10 欧元。 经营地址:法国上法兰西大区敦刻尔克,具体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信息 为准。 主营业务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拥有、资助和经营一个制造和销售主要 用于制造电动车电池的正极材料前驱体工厂;具体经营范围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 登记信息为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欧元) 出资形式 Orano PCAM 51% 107,100,000 货币 欧洲厦钨新能 49% 102,900,000 货币 三、投资协议主体(合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欧洲厦钨新能 公司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址:Vogelanger Weg 111,40470 Düsseldorf,Germany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 万欧元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00% 主要业务:欧洲厦钨新能是公司为增强国际化研发、采购、制造、销售、战 略等综合竞争力,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的欧洲业务平台;主要经 营范围是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欧洲厦钨新能总资产人民币 1,174.99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381.49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人民币 880.1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7.41 万元。 (二)Orano PCAM 公司名称:Orano PCAM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125 Avenue De Paris, 92300 Chatillon 法定代表人:Didier David 注册资本:47,500 欧元 主要股东:Orano Batteries 持股 100% 主要业务:Orano PCAM 是法国能源行业跨国公司 Orano 集团的下属公司, 利用其在核材料加工和回收、材料化学、湿法冶金和工业化领域的专业知识,其 正在开发电池领域的工业流程,旨在从电池中回收材料,用于制造前驱体和正极 材料。 Orano PCAM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Orano PCAM 可为合资公司提供丰富的本土资源,确保法国项目顺利投产, 并借助于当地企业丰富的本土化生产管理经验,可为合资工厂的选址、法律服务、 建设和当地运营等提供经验和帮助;同时可发挥合作方产业链优势,获得客户的 信任和回收资源。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 KPMG 和 PwC 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Orano PCAM 总资产 38,823 欧元,净资产 34,969 欧元;2023 年营 业收入 0 欧元,净利润-2,875 欧元。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协议主体 第一方:Orano PCAM 第二方: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二)注册资本、股东出资额及出资安排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10,000,000 欧元,由 21,000,000 股普通股组成,每股面 值为 10 欧元;其中欧洲厦钨新能以现金方式出资 102,900,000 欧元,持股比例为 49%;Orano PCAM 以现金方式出资 107,100,000 欧元,持股比例为 51%。 (三)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 机构。 2.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 Orano PCAM 提名 3 名,欧洲厦钨新能提名 2 名,董事会是合资公司最高管理机 构,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相应专门委员会。 3.高级管理人员 (1)合资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Orano PCAM 提名,总裁全面负责合资公司 内部管理运营事务及对外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设首席运营官(COO)1 名,由 Orano PCAM 提名。 (3)合资公司设副首席运营官(Deputy COO)1 名,由欧洲厦钨新能提名。 (4)合资公司设首席财务官(CFO)1 名,由 Orano PCAM 提名。 (5)合资公司设副首席财务官(Deputy CFO)1 名,由欧洲厦钨新能提名。 (四)交割前置条件 双方进行交割(成立合资公司及注资)的前置条件如下: 1.双方按照合资协议的约定向合资公司履行了出资和融资的义务; 2.获得公司有权决策部门批准和中国有关境外投资监管部门的批准; 3.获得 Orano 集团内部有权决策部门的批准; 4.获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审批,包括反垄断相关的审查或许可。 (五)融资担保条款 1.合资公司以自身名义从金融机构获得信用或抵押贷款。 2.当合资公司无法获得上述第 1 款约定的融资,或上述第 1 款的融资无法满 足资金需求时,股东各方共同协助合资公司进行融资,如需提供担保的则由股东 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融资担保。 3.对于合资公司资金不足而自身融资又无法取得的部分,股东各方可以增资 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 (六)争议解决 合资协议受法国法律的约束;争议发生时,若欧洲厦钨新能和 Orano CAM 的高级管理层双方在收到争议通知后 30 天内无法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将 争议提交国际商会(ICC)调解规则下的程序;若提交调解请求后 45 天内未能解 决争议,则随后应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地点为伦敦,仲裁语言 为英语。 (七)合同生效日期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第 15 年期满,或至欧洲厦钨新能或 Orano PCAM 中任何一方停止成为公司股东的日期;到期时将自动续约 10 年,除非任一方提 前 12 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合资协议。 五、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合资公司拟在法国上法兰西大区敦刻尔克建设年产 40,000 吨正极材料前驱 体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拟为 315,991 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投资金额以实 际投资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 栋正极材料前驱体主厂房、产品仓库、原料 库、水处理保障中心、研发中心及相关辅助设施。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主要是配套法国厦钨新能材料的前驱体需求,是公司海外发展的重 要一步,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项目后续投资如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或股东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实施。 本次投资系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合 资公司设立后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七、风险分析 (一)合资公司尚需经中国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审议批准,以及在法国当地办 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合资公司设立后,在具体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风险 因素,本项目可能存在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合资公司业务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 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自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与 Orano PCAM 签署的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