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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华数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2-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宏
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 号),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4.4444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4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3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12,065,672.1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7,934,263.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3】2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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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变更   项目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向         额             金额
 年产 3,520 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
                                        否       68,793.43       15,838.10
 化生产线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       24,935.00
                       合计                      98,793.43       40,773.10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
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募集说明书》中
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
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
定计划积极推进,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
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
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前一次
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 年 2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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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
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
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前一
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4 年 2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
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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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
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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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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