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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6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3

普通股股东人数                                                        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0,010,23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0,010,2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4.586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58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0,006,990 99.9959       2,818 0.0035       424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4 年   5,932 99.9453 2,818 0.0474      424     0.0073
         半年度利润分      ,096
         配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许多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