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4-04-18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瑞可达
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并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依法独立承办
审计业务,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林中、周勇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