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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添燃气:对外投资公告2024-03-20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4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在宁夏银川
市贺兰县投资建设“凯添智算(宁夏)中心”,该项目由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凯
添智算(宁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整体占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左右
(最终以实际用地面积为准),建设内容为人工智能算力机房及相应配套设施。
项目业务模式为通过外部采购液冷设备及机架等,自建标准化专业级机房,以出
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器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的托管、维护及管理等服
务,从而获得机房租赁等相关收入,公司不涉及算力服务及应用业务。
    项目计划 2024 年 3 月开工,2024 年底一期完成智算机房、动力机房、冷却
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并完成部分机架的布置。2024 年预计完成投资
25,000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后续投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其他投资方分期实施,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
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人民币;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
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
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25,0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经审计总
资产的 25.50%,占净资产的 39.86%。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未经审计
总资产的 24.91%,占净资产的 39.05%,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对以下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投资进行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除《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
定外,低于本条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审批。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7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25,0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
经审计总资产的 25.50%,占净资产的 39.86%,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
投资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办理,能评、
施工许可等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东数西算”通过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
系,把东部算力需求引导到西部,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促进东西部协同联动。
2022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
至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
面启动。
    2023 年 10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
量发展行动计划》,在深化算力行业应用方面指出:“算力+能源”加快建设能源
算力应用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
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要求,“宁夏枢纽要充分发挥本
区域在气候、能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可靠、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
群。”双碳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将长期驱动我国数据中心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1.项目区域的优势:宁夏能源富集,不仅煤炭资源丰富,“风光”资源也同
样充沛,既是我国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的重要送端,同时也是国家
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项目提供充足的电力保障。
    2023 年,银川获评全国“千兆城市”、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两项国家级荣
誉,累计建成开通 5G 基站 6,301 个,千兆网络覆盖率、5G 用户占比两项指标位
居西北地区首位,建成国家互联网新型根服务系统银川节点,使银川市一跃成为
国家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西部桥头堡。为加快银川市人工智能和算力产业发
展,打造“算力之都”,培育数字经济奠定了基础。
    2024 年 2 月 6 日,银川市出台了《关于打造“算力之都”促进人工智能产
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对于智能算力规模 100P(含)以上的建设项目,
在土地、能耗等指标方面予以绿色通道优先支持;降低智算中心用电成本,对符
合条件的超算、智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企业给予 0.12 元/千瓦时产业扶持补助;
构建金融支撑体系,对银川市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发
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在自治区贴息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上一年度 12 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30%给予贴息,项目
年贴息上限每年不超过 1000 万元等其他优惠政策。
    2.项目规划优势:我国数据中心产业正在由通用数据中心占主导,演变为多
类型数据中心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多种类型的数据中心协同一体,逐步过渡为提
供算力服务的模式。通过对宁夏主要数据中心的调研,目前已建数据中心按标准
机架建设,单个机架功率在 2.5kw-4kw,主要用于 CPU 数据存储服务器,而
GPU 智算服务器的功率都在往大功率方向发展,单台服务器已经突破 10kw,现
有机架机房很难满足智算服务器运行需要。本项目机房为模块化液冷设计方案,
每个液冷机架配置功率为 48KW,可以满足大功率、高性能智算服务器的运行条
件,在同等建筑面积下,有效增加空间使用率,同时降低机房建设投资成本。
    3.项目低 PUE、WUE 优势:数据中心是耗能大户,同时消耗的水资源也将
是天量,控制数据中心的 PUE、WUE 值是全社会的共识,政府和企业都必须履
行应有职责。传统的数据中心是通过风冷结合水冷空调系统将热撤走,这需要消
耗大量的电和水。当前数据中心标准的 PUE 为 1.30,本项目设计为模块化液冷
机房,从源头保证项目是低 PUE 和 WUE 的智算中心。
    4.项目绿色低碳优势:节能减排减碳,既是生产者的责任,也是使用者的责
任。国家在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未来各类产品都将被标记碳足迹,数据产
品作为未来单一能耗最大的社会产品,其碳足迹肯定会被严格标记。而使用数据
中心的高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更会优先选择使用绿色低碳的算力中心。项目
充分利用宁夏地区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建设绿电低碳算力中心,为社会提供
绿色低碳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凯添智算(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丰庆西路 1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额                                      股比例
宁夏凯添燃气
发展股份有限 5,000.00 万元         货币        认缴         100%
公司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凯添智算(宁夏)中心
    2.项目法人全称:凯添智算(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工业园区
    4.计划开工时间:2024 年 3 月
    5.项目投资:一期投资 25,000 万元。(其中土建部分投资预计 15,000 万元,
部分机电设备及其他费用投资预计 10,000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6.建设内容:建设人工智能算力机房及相应配套设施,并完成部分机架的的
布置。
    7.项目用地:公司自有土地
    8.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本项目建设按照规定尚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能
评、施工许可等相关前置审批手续。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地点
    银川市贺兰工业园区
    二、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凯添智算(宁夏)中心
    2.项目内容:一期投资 2.5 亿元(后期投资将与其他投资方根据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分期实施),建设占地 20,000 平方米的智算机房及相应配套设施。
    三、项目工程准入标准
    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准入等相关规定,由凯添智算(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在公司能源基础设施服务商的基础上,通过液冷技术,
配置高密度机架、低 PUE、WUE 值的绿色低碳智算中心,为人工智能的应用提
供新型基础设施服务,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的风险。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尚需办理能评、施工许可等前置审
批手续,能否通过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
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运营的风险。项目的运营需要专业的团队,如果运营不善,可能导致
设备利用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影响项目的盈利和长期发展。
    3.市场开发未达预期的风险。智算中心的市场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行业
发展、政策导向、市场竞争等。如果市场需求不足或竞争激烈,可能导致项目投
资回报不足和亏损。
    4.财务风险。由于项目投资额度较大,虽然公司已充分考虑资金筹措的方案,
但后续项目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及时、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展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中涉及到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等均
为预估数值,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项目 2024 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为了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后期将与其他投资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期实施。
    本次投资是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旨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
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