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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秋乐种业: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80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

                          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种业集团”)经河南省国资委同意,拟将
国有资本金 1,000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拨付给公司用于种子繁育及加工能力建设
项目。
    根据《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
“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
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的,列做委托贷款,
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
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据以上规定,种
业集团拟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000 万元,公司拟与
种业集团签署协议,约定委托贷款及未来转资本金的安排。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1、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侯传伟、韩启忠、
薛华政、李秀杰回避表决。
    2、公司于董事会召开前,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议
意见为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截至本公告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发
生同类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 1 号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侯传伟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实缴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
进出口;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水产苗种生产;饲料生
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
物种子生产;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种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 124,428.44
万元,净资产为 89,239.86 万元,营业收入为 78,206.27 万元,净利润为 9,405.14
万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此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未来转
为公司股本时将采取参照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平、合理确定转股价格。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
    甲方: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1、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系乙方根据河南省国资委批复向甲
方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资金 1,000 万元,作为乙方对甲方增加注册资
本金,用于种子繁育及加工能力提升等。因甲方现无增资计划,根据财政部《加
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的相关规定,乙方以委托
贷款的形式向甲方拨付本次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
整)的资金。
    2、贷款专项用于种子繁育及加工能力建设等项目之用途,不得用于其他
任何用途。
    3、贷款期限:自资金拨付之日起至该笔资金转为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
之日为止。若因委托贷款需要约定的具体到期日的原因导致委托贷款到期日早
于该贷款资金转为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之日,双方一致同意以办理贷款展期
方式延迟贷款到期日,乙方无需进行实际还款。
    4、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零。
    5、具备条件时,乙方有权选择将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以“债转股”的
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对甲方进行增资并持有相应股份,甲方应配合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审批结果办理变更手
续。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拨付国有资金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是为了提升公司种子
繁育及加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对公司业务、财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秋乐种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查,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
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二)《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拨付给公司暨关联的核查
意见》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