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2024-04-19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龙

 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大会会议 6 次。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会议类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方式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               刘阳             11         11        通讯          0             0

股东大会              刘阳             6          6         通讯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

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发表意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年/月/日)                                                                        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1/6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独
2023/2/23     -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4/18                        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      同意
              三十三次会议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协议受让控股子公司福建龙美创新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

                             告》

                             其中,对《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协议受让控股子公司福建龙美创新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2023/6/12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3/6/27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四届董事会第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
2023/8/24                                                                   同意
            二次会议         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均已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相

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

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

    1、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在 2023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等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

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

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

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阳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