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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8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及网络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发
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598,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01,2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800 股予以回购注销。详见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598,2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
将由 149,017,825 变更为 148,882,025 股。针对前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598,2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迈拓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全资子公司迈拓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
展拟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详见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598,2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回购注

          销 2022 年股权激

 (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701,289        100%    0          0%    0          0%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嘉敏、徐秋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