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力王股份: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4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233%。
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60,4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2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汪海进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补选汪海进 0 0% 0 0% 0 0%
为公司新任董事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萧雪贤、莫敏如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汪海进 董事 任职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