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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王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12-0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 2025      截至 2024 年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容      年发生金      12 月与关联方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额        实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5 年业
 购买原材
             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   2,000.00 万                    务发展需要,对发
 料、燃料
             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   元(不含                   0   生业务的上限金额
 和动力、
             料,接受加工劳务。   税)                           进行预计,预计金
 接受劳务
                                                                 额存在不确定性。
             李维海、王红旗、及                                  根据公司 2025 年业
             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   人民币 7                       务发展需要,对担
 其他        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亿元的授      37,836.15 万元   保上限金额进行预
             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   信额度                         计,预计金额存在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不确定性。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 56 号中金岭南办公楼
2 栋 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
    注册资本:6.00 亿元
    成立日期:2001-01-08

                                        1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
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
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
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
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
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红旗之弟弟王宏群担任副总经
理的企业。
    (二)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一路 8 号 2 栋 3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旗
    注册资本:1,3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09-08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产销电池、电池配件(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自然人
    姓名:李维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李维海持有公司 2,756.3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18%。
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8.25%,李维海、王红旗
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自然人
    姓名:王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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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副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关系:王红旗持有公司 2,746.1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07%。
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8.25%,李维海、王红旗
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关联交易方遵循按
照产品质量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且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经营与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和执行相关协议或提供有效的单据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 7 票,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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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
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力王股份本次新增 2025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新增 2025 年预计关联交
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力王股份本次新增 2025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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