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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力王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4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2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维海、王红旗、张良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经理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事项
   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4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47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票     比   票     比   票     比
序                     名称
                                                数     例   数     例   数     例
号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一                                              0     0%    0     0%    0     0%
     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
三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向振宏、宾芳梅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