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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利尔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1-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利尔达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利尔达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利尔达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上
                                                  2023 年与关联
                                 预计 2024 年                      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方实际发生金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额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购买产品、商
                                                                   业务调整,新
 燃料和动力、   品、软件等,接           100.00
                                                                   增业务
 接受劳务       受劳务和服务
                出售产品、商
 出售产品、商                                                      业务发展,新
                品、提供劳务和           230.00            82.90
 品、提供劳务                                                      增业务
                服务
 委托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关联担保;关联
                                                                   根据公司经营
    其他        方提供房屋租赁      101,446.00         73,506.99
                                                                   业务需要,预
                及服务、物业服
               务、水电服务、                                      计资金需求增
               停车服务等;向                                      加
               关联方出租房屋
        合计        -                101,776.00        73,589.89       -
   备注:2023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系未经审计数据。

    (二)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

    (1)名称: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院 18 幢 A 区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叶文光

    (2)名称: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五路 199 号 1 幢 5 层、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陈静静

    (3)名称:浙江先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五路 199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陈云

    (4)名称:杭州希贤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502 室

    法定代表人:段焕春

    (5)名称:利尔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 95 号世达中心 17 楼 E 室

    (6)名称:浙江利尔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4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7)名称:杭州贤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陈静静

(8)名称:浙江利尔达客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602 室

法定代表人:周震宇

(9)名称:杭州绿鲸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10)名称:杭州安芯物联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2 号楼 107 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11)名称:浙江利尔达物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502-2 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12)名称:宁波海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 750 号 002 幢 702 室

法定代表人:屈琪辉

(13)名称:新晔展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

(14)名称:福州易成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 70 号省直广厦湖前小区 1 座 208 单
元

      法定代表人:陈学兴

      (15)名称: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贤兴

      (16)名称: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4 号 2 幢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包雨霄

      (17)名称: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1 室

      法定代表人:陈素东

      (18)名称: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25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陈昌胜

      (19)名称:杭州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号楼 1301-2 室

      法定代表人:陈素东

      (20)名称:淳安千岛湖湖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五路 199 号 5 幢 1 层、4 层、
5层

      法定代表人:夏昱贤

      (21)名称:杭州龙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2 号楼 301-3 室

    法定代表人:董莹莹

    (22)姓名:陈凯

    住所:杭州拱墅区

    (23)姓名:包雨霄

    住所:杭州拱墅区

    2、关联关系

    (1)公司是指: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全资子
公司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先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希贤科技有限
公司、利尔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利尔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贤
芯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浙江利尔达客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绿鲸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芯物联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利尔达物芯科技有限公
司。

    (2)关联法人是指:合并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宁波海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新晔展芯有限公司、杭州龙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易成软件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利尔
达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湖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3)关联自然人是指陈凯、包雨霄。陈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总经
理,包雨霄为陈凯配偶。

    (4)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利
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浙江利
尔达园区经营管理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淳安千岛
湖湖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为控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陈贤兴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购买产品、商品、软件等,接受劳务和服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杭州龙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电子元器件、服务费                100.00

    杭州龙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7 月,系公司持股 37.5%的参
股公司,其通过自研芯片、定制化 ASIC、SiP 等各种方式,提供芯片及模块的销
售及售前、售后服务。2024 年,公司拟向杭州龙渊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芯片
及模块 100 万人民币。

    (2)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和服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福州易成软件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服务费                       50.00
 宁波海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                               30.00
 新晔展芯有限公司               电子元器件、服务费                      150.00
                              合计                                      230.00

    (3)其他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万元)
 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费                                   96.00
 杭州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停车费                                 210.00
 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
                                 房租费                                1,100.00
 司
 淳安千岛湖湖畔旅游开发有限公
                                 房租费、住宿费                           40.00
 司开发区分公司
 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利尔达园经营管理有限公
                                 关联法人为公司提供担保、
 司、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                                        100,000.00
                                 公司之间关联担保
 司、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陈凯、包雨霄、公司
                              合计                                   101,446.00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
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
到影响。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担保为关联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银行授信及业务经营提供的
无偿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除关联担保外其他关联交
易为双方正常经营的需求,是合理的、必要的。

    五、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
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履行了相
应审议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