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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方盛股份:华英证券关于方盛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18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
方盛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100 万股,
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6.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36,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018,113.22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7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总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整 资金金额
                                                                   (3)=(2)/(1)
                                           后)(1)      (2)
     年产 20 万台(套)节能高
  1 效换热系统及换热器生产        公司       12,849.31      7,410.70        57.67%
           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1,500.00        336.82        22.45%
合计             -                  -        14,349.31      7,747.52        53.99%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推进该项目建
设,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年产 20 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统及
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410.70 万元。募投项目已从工
程建设阶段进入到产线布局阶段,设备陆续投入安装调试,部分产线已开始试生
产。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
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20 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谨慎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开发情况,在募投项
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募投项目的投
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20 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系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
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