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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慧为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2024-11-21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余市慧 员工持股               8,161,125       12.7159%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创 投 资 管 平台                                             权益分派取得
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系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不
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减持        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价格   股份来     持
                                方式        期间
               (股)   比例                               区间     源      原因

新 余 市 慧 不 高 于 不 高 集中 自本公告 披露 根 据 北 交 所 资 金
创 投 资 管 640,000     于 1%   竞价 之日起 15 个交 市 场 上 市 前 需求
理合伙企 股                            易日之后 的 3 价 格 取 得 及
业(有限合                             个月内              确定   权益分
伙)                                                              派取得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余市慧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
上述承诺。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
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
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
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效的
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
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
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余市慧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