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开特股份: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开特 JLC1、850104
2、授予日:2024 年 8 月 30 日
3、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9 日
4、行权价格:7.37 元/份
5、实际授予人数:10 人
6、实际授予数量:合计 89.00 万份
7、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草案公告日股
权数量(万份)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郑海法 董事长兼总经理 15 16.85% 0.08%
董事、副总经理、
李元志 10 11.24% 0.06%
董事会秘书
李勇 副总经理 15 16.85% 0.08%
郑丹 副总经理 10 11.24% 0.06%
张海波 副总经理 10 11.24% 0.06%
徐传珍 副总经理 10 11.24% 0.06%
余雄兵 财务总监 10 11.24% 0.06%
核心员工(3 人) 9 10.10% 0.04%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草案公告日股
权数量(万份)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合计 89 100.00% 0.50%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郑海法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勇 副总经理
3 郑丹 副总经理
4 张海波 副总经理
5 李元志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徐传珍 副总经理
7 余雄兵 财务总监
8 黎晓英 核心员工
9 吴乐 核心员工
10 杨幼斌 核心员工
上述名单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海法先生,不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一)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
(二)行权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30%
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30%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
第三个行权期 40%
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
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行权条件)如下: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年度 目标 A/行权系数 100% 目标 B/行权系数 8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4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2)
行权期 12%;(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
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于 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且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
2025 年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2024 24%,且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
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金额;(2)以 2023 年 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2)
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率不低于 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且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
2026 年 2026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2025 36%,且 2026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
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金额;(2)以 2023 年 低于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2)
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率不低于 3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剔除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考核年度内,期权的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将激励对象
所获期权对应当期份额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比例。
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
所示:
个人上一年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
果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办理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
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比例摊销。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数量(万份) 总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9.00 175.13 32.58 82.73 43.36 16.46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登记
确认书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