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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生物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24-03-07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生物谷
      股票代码:833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卓越时
代广场大厦 2501-2510-25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表决权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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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受深
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与林艳和委托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本
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前述股份表决权减少。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关于执行法院生效文书而产生的股
份表决权让渡的权益变动已正式生效。本次权益变动上海新弘医药有
限公司已根据法院生效文书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分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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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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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与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情况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四、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的以前权益变动实施情况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一、其他重要信息 ..................................................................................................... 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置地点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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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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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生物谷/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称“新意资本”)

 金沙江                      指   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新弘                    指   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生效文书而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股份表决权被动减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执行裁定书》【(2023)京 01 执 1318 号】
                                  裁定,解除对林艳和持有的 16,162,500 股生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谷股票的冻结、质押,将该标的股票以每股人
                                  民币 13.97 元过户至上海新弘名下,标的股票
                                  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上海
                                  新弘时起转移,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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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4059283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玫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9 月 30 日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卓越时
 注册地址
                             代广场大厦 2501-2510-2502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营业期限                    2011 年 9 月 30 日至 2031 年 9 月 30 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以上不含证券、保
                             险、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管
 经营范围
                             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
                             金)。

                             新意资本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3734,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其他说明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务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类 FOF 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
                             FOF 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处的任职情况

    王玫           女           中国                  否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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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磊           男        中国       否         总经理

   喻腊梅          女        中国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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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与目的

      金沙江与林艳和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意资
本与达成了《投票权委托协议》,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将其合计持
有的 24,550,000 股公司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新意资本行使,其中包含
金沙江委托的 3,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及林艳和委托的 21,550,000 股
股份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四、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的以前权益变动实施情况”。
      2024 年 1 月 2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京 01 执 1318 号】裁定,解除对林艳和持有的 16,162,500 股
生物谷股票的冻结、质押,将该标的股票以每股人民币 13.97 元过户
至上海新弘名下,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
上海新弘时起转移,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新意资本受
林 艳 和 委托 而拥有 的 上 市公 司 投票 权 委 托之 对应 股 数 相 应减 少
16,162,5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即系执行法院生效文书而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之股份表决权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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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即系执行法院生效文书而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意资本之股份表决权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意资本拥有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情况为:
           新意资本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受金沙江与林艳和投票权委托
     共拥有上市公司 24,550,000 股股份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 19.92%。
     其中,包含受金沙江委托的 3,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受林艳和委托
     的 21,550,000 股股份表决权。
           2.本次权益变动前,金沙江、林艳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为:
           (1)金沙江持有上市公司 19,888,719 股股份,持股占比为 16.04%,
     减去新意资本受金沙江委托拥有的 3,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后,金沙
     江的表决权股数为 16,888,719 股,表决权比例为 13.70%;
           (2)林艳和持有上市公司 21,550,000 股股份,持股占比为 17.38%,
     减去新意资本受林艳和委托拥有的 21,550,000 股股份表决权后,林艳
     和无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意资本、金沙江、林艳和的
     持股数量与表决权股数变动情况如下: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股数   表决权
名
      (股)         例       (股)      比例         (股)    例       (股)       比例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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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沙    19,888,719   16.04%    16,888,719   13.70%    3,200,000   2.58%   200,000      0.16%

江
林
艳    21,550,000   17.38%         0       0.00%     5,387,500   4.34%      0         0.00%

和
新
意
          0        0.00%     24,550,000   19.92%        0       0.00%   8,387,500    6.81%
资
本

     注:1.本文中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2.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 762,514 股,公司总股本为
     124,000,007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2024 年 1 月 2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京 01 执 1318 号】裁定,解除对林艳和持有的 16,162,500 股
     生物谷股票的冻结、质押,将该标的股票以每股人民币 13.97 元过户
     至上海新弘名下,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
     上海新弘时起转移,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
     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新弘已根据法院生效文书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
     手续;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其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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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的以前权益变动实施情况

      2022 年 7 月 5 日,上市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生物谷: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 年 7 月 1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生物谷: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次权益变
动实施情况如下:
      1.金沙江与新意资本的股份转让事项
      2022 年 6 月 30 日,金沙江与新意资本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将其持有的 11,711,281 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给 新 意 资本 。截至 本 报 告书 签署日 , 双 方未 完成金 沙 江 持有 的
11,711,281 股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交割事项。
      2.金沙江与新意资本的投票权委托事项
      2022 年 6 月 30 日,金沙江、林艳和与新意资本签订了《投票权
委托协议》,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将金沙江、林艳和合计持有的
24,550,000 股(其中包含金沙江持有的 3,000,000 股,林艳和持有的
21,55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新意资本行使。本次权
益变动前,《投票权委托协议》已生效,新意资本接受金沙江及林艳
和委托拥有上市公司 24,550,000 股股份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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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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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
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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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
01 执 1318 号】;
      4.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
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北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新区生物谷街 999 号
      联系人:赵卫华
      电话:0871-65016111
      邮箱:bio@biovalle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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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玫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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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 上市公司所在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
 称               份有限公司           地              金铺新区生物谷街 999 号

 股票简称         生物谷               股票代码        833266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信 息 披 露 义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 福安社区益田路 4068 号
 务人名称         (深圳)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卓越时代广场大厦 2501-
                                                       2510-2502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股份数量变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人
 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控制
 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表决权委托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披露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持股比例为
 拥有权益的
                  0%,通过表决权委托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4,550,000 股,
 股份数量及
                  表决权比例为 19.92%。
 占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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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 义 务 人 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0 股,持股比例为
 有 权 益 的 股 0%,通过表决权委托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8,387,500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表决权比例为 6.81%,表决权变动比例为 13.11%。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性。
 月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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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玫




                                               202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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