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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生物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9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4-036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云
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 2023年度审计
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于 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
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
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

    信永中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
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
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3人次和纪律
处分1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 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
和就其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
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
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
行。

       3、在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按
时完成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