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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29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4-03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在任独立

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及其他相关资

料,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郝小江先生、黎超波先生、张倩芸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

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

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郝小江先生、黎超波先生、

张倩芸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应要求。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