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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4-058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天水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喻腊梅、蔡泽秋、武珊、赖小飞、李驰、张传

开、杜江、李晓燕、陈颖、胡建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

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除董事徐天水、杨智玲、邓慧明现场参会外,其他董事均以通讯

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公司生产经营、销

售、厂房搬迁等各项工作亟待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

海新弘”)及新一届董监高班子决策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三会一

层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公司

拟对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拟推荐林弘威先生、罗诚先生、胡建辉先生、胡云华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股东李振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拟推荐马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通过,拟推荐徐天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并经控股股东上海新弘提议,本议案采用
非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将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仍由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①独立董事郝小江认为“新意资本提名徐天水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据本人所知,新意资本

自身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且金沙江、林艳和先生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终

止其与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就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交易和投票权委托的报告》以及相关文件资料作为

附件。2024 年 5 月 30 日,金沙江和林艳和先生再次向上市公司发出

的《关于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向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重申解除有关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投

票权委托协议”事宜的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金沙江、林艳和先生与新意资本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

起已解除相关股票投票权委托协议。因此,新意资本无权再行使深圳

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先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投票权,

也无权在本次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②董事林梓峰与独立

董事郝小江的反对理由一致,认为相关股票投票权委托协议已解除,
因此新意资本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缺乏依据;③董事杨智玲认

为双方就股票投票权委托事宜产生较大纷争,且尚无明确的法律裁决、

判决等,因此新意资本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缺乏法律依据,并

建议有争议的股权采取搁置,待明确后再履行股东权责及义务。

    针对上述董事意见,公司特此做出提示:公司除收到上述金沙江

关于投票权委托协议的解除函件外,亦收到新意资本回函,回函表示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的约定金沙江、林艳和先生无权单方撤销对

新意资本的投票权委托,金沙江、林艳和先生通知解除的行为不发生

解除协议的效力,新意资本不同意解除《投票权委托协议》,并有权

依法要求金沙江、林艳和先生继续履行协议约定。公司在收到双方函

件后,及时向金沙江、林艳和及新意资本发送了《告知函》及《劝导

函》,并在函件中表示双方之间的《投票权委托协议》纠纷涉及本公

司股份及相关股东权益,对本公司治理和经营有重要影响,如双方无

法就该事项的后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司股东大会

的正常运作,亦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恳请双方就上述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给本公司及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如有进一步进展,亦请及时告知

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

消息,也未收到相关的司法裁决。公司征询律师意见并结合市场案例

综合研判,尚不能确认该表决权委托已经解除,故认为新意资本有权

按照《投票权委托协议》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提案权、投票权等股东

权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公司生产经营、销

售、厂房搬迁等各项工作亟待控股股东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上海新弘”)及新一届董监高班子决策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公

司三会一层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

力,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拟推荐孙继伟先生、徐国彤先生、于团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将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

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各项工作安排,董事会提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

物谷: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

票)》(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反对意见同上述议案一。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生物谷: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