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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灵鸽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4-01-04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方式投票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15:00—2024 年 1 月 1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
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
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
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
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284             灵鸽科技        2024 年 1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洪良
先生、杭一先生、黄祥虎先生、王玉琴女士、黄海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职时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洪良先生、杭一先生、黄祥虎先生为连选连任,
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公 告 :《 董 事 、 监 事 换 届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4-019)。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斌先
生、何亚东先生、黄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职
时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斌先生、何亚东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
独立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公 告 :《 董 事 、 监 事 换 届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4-019)。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孙璟女
士、胡志雄先生、钟建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孙璟女士、
胡志雄先生、钟建华先生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时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中,孙璟女士、胡志雄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
监事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 http://www.bse.cn/ ) 披 露 的 公 告 :《 董 事 、 监 事 换 届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4-01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作
出修订。
    4.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对外担保制度》
    4.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4.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08《承诺管理制度》
    4.09《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10《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4.11《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
度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9: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地址:无锡市洛社镇新雅路 80 号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3550909 传真:0510-835501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