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惠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锦侠)2024-04-10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锦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冯锦侠于2023年12月2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聘任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
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 投票 应列席股东 实际列席股 参加股东 现场工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方式 情况 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大会方式 时间(天)
全部
1 1 现场 1 1 现场 1
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意:3票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3年4月13日 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弃权:0票
会第七次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反对:0票
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
第四届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4月24日 弃权:0票
会第八次会议 的议案》
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3票
第四届审计委员
2023年8月22日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弃权:0票
会第九次会议
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反对:0票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
第四届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3日 弃权:0票
会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反对:0票
第四届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唐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同意:3票
2023年12月25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 监的议案》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3票
第四届提名委员
2023年8月23日 《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弃权:0票
会第二次会议
反对:0票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同意:3票
第四届提名委员
2023年12月6日 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弃权:0票
会第三次会议
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反对:0票
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赵浩华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恒斌先生 同意:3票
第四届提名委员
2023年12月25日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 弃权:0票
会第四次会议
聘任唐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反对:0票
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
第四届薪酬与考 同意:3票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的议
核委员会第三次 2023年4月14日 弃权:0票
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
会议 反对:0票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薪酬与考 《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 同意:3票
核委员会第四次 2023年10月30日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弃权:0票
会议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反对: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同意:3票
第四届战略委员
2023年12月18日 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新品 弃权:0票
会第三次会议
战略发展研讨会的议案》 反对:0票
2023年度,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审计委员会 0 0 -
提名委员会 0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
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
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
问、了解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
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各种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
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积极参加北交所以及其他机构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学习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
情形。
2023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相关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与
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在此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促进公司合规、持续、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锦侠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