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惠电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756,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6%,可交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董事、监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序 股东姓名或名 事、高级 本次解限 股数占
实际控制 限售登记 限售的股
号 称 管理人员 售原因 公司总
人或其一 股票数量 票数量
任职情况 股本比
致行动人
例
常州同达实业
1 投资合伙企业 是 - C 756,975 0.46% 2,280,525
(有限合伙)
合计 — 756,975 0.46% 2,280,525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董事赵浩华担任普通合伙人并实
际控制,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对在北交所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自愿限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目前上述股份已到达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况。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2,448,378 50.55%
1、高管股份 75,576,793 46.34%
2、个人或基金 0 0%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2,280,525 1.4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2,785,750 1.71%
5、其他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0,643,068 49.45%
总股本 163,091,446 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
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2、《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3、《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票解除限售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
知》。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