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标识图片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 公司图片(如有)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粉萍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王粉萍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 22 号 电话 0519-68951808 传真 0519-68951800 董秘邮箱 kate.wang@terrence.com.cn 公司网址 www.terrence.com.cn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 22 号 邮政编码 213133 公司邮箱 kate.wang@terrence.com.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于研发、生产、销售标准燃气调压集成设备、非标撬装燃气集成系统、燃气调压核心 部件及相关配套产品三大类产品,产品主要包括长输管线输气站调压计量设备、城市门站、区域调压站 调压计量设备、大型工业用调压计量系统、箱式调压计量站、楼宇调压箱、阀类产品等。产品广泛使用 于国内外各天然气,发电、市政建设、清洁能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凭借过硬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良好的 客户口碑,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市场份额,是同行业的领军企业。 目前公司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累计客户超过 2000 余家,其中绝大多数均为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电力等能源运营公司,承担着为上亿用户稳定、安全地供应能源的职责。 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经销、合作开发为辅的形式服务于天然气、LNG、电力等能源运营公司获得 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随着双碳的战略我国氢能的发展迈入快车道,氢能源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公司立足生产 经营优势,积极布局氢能产业,组建氢能业务团队,加快推进第二增长业务。 同时公司尝试逐步开展资本运作和专业化整合,自 2022 年公司北交所上市以来,充分发挥资本市 场作用,积极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在实践中探索初步构建了符合特瑞斯特色的市值管理体系,不断释放 整体价值。 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重大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277,101,926.95 1,368,592,161.98 -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3,587,081.08 780,116,558.43 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23 6.21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9.88% 43.8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64% 43.00%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86,913,796.77 264,893,250.06 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90,699.61 21,131,352.02 1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996,452.21 16,821,119.32 24.82%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33,435.85 -72,748,575.24 3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3.09% 2.77%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2.65% 2.20%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2 -13.64% 利息保障倍数 44.03 24.28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期初 本期 期末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无限 无限售股份总数 43,112,810 34.30% 3,146,000 46,258,810 36.8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 176 176 0% 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0 0% 0 0 0% 份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 有限售股份总数 82,592,430 65.70% -3,146,000 79,446,430 63.20% 售条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4,925,177 35.74% 0 44,925,177 35.74% 件股 董事、监事、高管 6,934,200 5.52% 0 6,934,200 5.52% 份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 总股本 125,705,240 - 0 125,705,24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207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末持有 序 股东名 股东 持股变 期末持 期末持有限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无限售股 号 称 性质 动 股比例% 售股份数量 份数量 1 许颉 境内 26,941,420 176 26,941,596 21.43% 26,941,420 176 自然 人 2 常州鑫 境内 13,000,000 0 13,000,000 10.34% 13,000,000 0 峰瑞企 非国 业管理 有法 合伙企 人 业(有限 合伙) 3 陈晓芸 境内 11,572,353 0 11,572,353 9.21% 11,572,353 0 自然 人 4 李亚峰 境内 9,530,330 0 9,530,330 7.58% 9,530,330 0 自然 人 5 顾文勇 境内 7,251,071 0 7,251,071 5.77% 7,251,071 0 自然 人 6 王昊 境内 6,141,066 0 6,141,066 4.89% 6,141,066 0 自然 人 7 朱凌 境内 4,622,017 0 4,622,017 3.68% 0 4,622,017 自然 人 8 常州斯 境内 2,600,000 0 2,600,000 2.07% 2,600,000 0 源达管 非国 理咨询 有法 合伙企 人 业(有限 合伙) 9 特瑞斯 境内 1,845,164 79,200 1,924,364 1.53% 0 1,924,364 能源装 非国 备股份 有法 有限公 人 司回购 专用证 券账户 10 马宏兴 境内 1,369,189 0 1,369,189 1.09% 0 1,369,189 自然 人 合计 84,872,610 79,376 84,951,986 67.58% 77,036,240 7,915,746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实际控制人许颉、李亚峰、顾文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常州鑫峰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 州斯源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李亚峰担任。 2024 年 7 月 9 日许宪婷完成继承李亚峰股份过户登记,2024 年 7 月 12 日,许宪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补充协议,继续履行李亚峰在一致行动协议中的义务,通过许宪婷继承李亚峰持有的公司股份,使 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由许颉、郑玮、顾文勇、李亚峰变更为许颉、郑 玮、顾文勇,一致行动人变更为许颉、郑玮、顾文勇、许宪婷。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许颉,实际控制人为许颉、郑玮、李亚峰(于2023年9月16日离世)、顾文勇。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许宪婷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继承李亚峰股份过户登记,2024年7月12日,许宪婷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继续履行李亚峰在一致行动协议中的义务,通过许宪婷继承李亚峰 持有的公司股份,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由许颉、郑玮、顾文勇、李 亚峰变更为许颉、郑玮、顾文勇,一致行动人变更为许颉、郑玮、顾文勇、许宪婷。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无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权利受限类 占总资产的比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发生原因 型 例% 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保证金 32,404,037.60 2.54% 保证金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保证金 849,600.31 0.06% 用于保函保证金 用于本公司应付票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质押 3,847,842.24 0.30% 据质押 用于本公司应付票 应收票据 流动资产 质押 497,374.31 0.04% 据质押 总计 - - 37,598,854.46 2.94%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是为公司票据提供质押,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