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三友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4-01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
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 程 >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960,000 元减少至 102,930,000 元,总股本由 102,960,000 股减少至 102,930,000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报纸《台州日报》上刊登了减资相关公告,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
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券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工作日 9:00-11:00、
14:00-17:00)。
2、申报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联系人:梁建明
4、联系电话:0576-83553150
5、传真号码:0576-83550776
6、邮政编码:317103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请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