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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三友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971,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绪强先生、张彦周先生、马可一女士分别向公司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033、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和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对投资者的回报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71,80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
董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7,3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用、李彩球、吴俊义、陈顺保、龚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
监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924,5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毛玲丽、何巧芝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七)                   0       0.00%       0        0.00%       0      0.00%
          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学让、毕波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