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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晨光电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7,195,892.7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9,652,168.3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70,346.8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99,703,468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201,600,0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896,532 股,根据《公司法》等
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9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
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
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
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总股本=199,703,468*(1.00÷10)÷201,600,000=0.0990593;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
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0990593)÷(1+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
总商会大厦 C 座 24 楼。
    联系人:朱韦颐
    电话:0573-85855313
    传真:0573-85855313



六、备查文件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