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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艾能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47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6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3,475,6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3,475,6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3,475,69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海盐新创制
衣有限公司、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诺业商务信
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良华、钱玉明、殷建忠、苏伟纲回避本次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预     1,000         100%    0             0%     0             0%
          计 2025
          年度日
          常性关
          联交易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童碧君、何旭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