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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五新隧装: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明2024-12-09  

证券代码:835174             证券简称:五新隧装     公告编号:2024-104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怀化市兴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公司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形;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合法规范经营,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4、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
除;
    5、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