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德石英: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4-104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5 年发 2024 年 1-10 月与关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
购买原材料、
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1
燃料和动力、 采购商品 10,717,569.73
月 19 日之后不属于公
接受劳务
司关联方
销售产品、商
销售商品 60,000,000.00 30,233,134.71
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60,000,000.00 40,950,704.44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东二街 4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法人代表:莫里斯杨
注册资本:88,542.6756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88,542.675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生产单晶抛光片及相关的半导体材料和超纯元素;研究、开发单晶
抛光片及相关的半导体材料和超纯元素;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半导体材料与产品的
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咨询、技术和售后服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莫里斯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朝阳凯美石英有限公司持股 40%的股东。
财务状况:因保密原则,对方未提供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连续多年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
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向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销售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的石英产品。
2.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梁勤
注册资本:54,334.7787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54,334.778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 日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
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及其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电
力项目的开发以及光伏产业项目的开发;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应用工程零部件
的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梁勤
与公司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刘志弘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末资产总额为 1,262,692.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资产 824,644.72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540,983.5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92,392.63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
告。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
约能力。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向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销售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石英产品。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刘志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刘
志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交
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
实际需要与各关联方公司再行签署交易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
要,该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
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
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凯德石英本次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凯德石英本次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