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德石英: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12-05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4-100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忠恕、张凯轩、于洋、陈强回
避表决。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刘志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
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
监事王笑波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渠道向全体员
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08)和《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
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9)。
3、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4、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授予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忠恕、张凯轩、于洋、陈强、关联监事
王笑波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74,751,515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75,000,000 股减去回
购的股份 248,485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
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及调整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74,751,515*(1÷10)÷75,000,000=0.0996687。
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我们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10.14-0.0996687≈10.0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 元。
根据上述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0.04 元/股。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
(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74,751,515*(1÷10)÷75,000,000=0.0996687。
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我们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
《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10.14-0.0996687≈10.0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 元。
根据上述规定,预留股份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10.04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凯德石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监管指引第 3 号》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