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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国源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2024-03-18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
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
强公司竞争力、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
决议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
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