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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机科股份:2024-01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835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机科发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
1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31,2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6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5,042,824.21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3]5178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已于2023年12月29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
发行4,680,000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37,430,200.9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4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为5,252,943.40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235,849.06          235,849.06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3,584,905.66        3,584,905.66

   3             律师费用               849,056.60          849,056.60

   4           其他发行费用             583,132.08          583,132.08

              合计                      5,252,943.40        5,252,943.40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机科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