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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科美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竺长安)2024-03-22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4-012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作为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向东       7           7         0         0           否             2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认真审议后,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类型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同意
  1
           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3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同意
           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                                                                     同意
           员会第四次会议      选聘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关于提名潘海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5                                                                     同意
           员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召集并组织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设立,报告期内尚未组织召开会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
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同意
                               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1                            关于向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七次会议
                               3.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     同意
                               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同意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九次会议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
                                                                     同意
                            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向控股股东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 1 亿元最高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事前认    同意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股东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提供反担保的事前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3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对公司发生的利
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交易以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审议决策程
序的规范性、交易的必要性与价格的公允性情况给予了重点关注,持续跟踪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除参
加董事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保持良好、密切的沟通,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同时,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媒体报道对公司运营的影响,有效维护中小股东
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审议每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受侵害。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
效监督;同时,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4 年,本人将继续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内部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竺长安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