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4-065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4)年与 预计 2025 年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关联方实际发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生金额 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 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 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 (含委托加工物 购买原材料、 计的,预计金额存在不确 资、模具、塑料件 燃料和动力、 43,500,000 9,937,469.10 定性。但因关联交易受市 等),接受能源、 接受劳务 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影 燃料、动力,接受 响,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 劳务等 计总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 较小。 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 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 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销售产品、商 向关联方销售商 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 7,100,000 2,030,617.14 品、提供劳务 品、提供劳务等 计的,预计金额存在不确 定性。但因关联交易受市 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影 响,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 计总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 较小。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 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 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 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 计的,预计金额存在不确 融资租赁、商业保 其他 60,000,000 5,619,400.43 定性。但因关联交易受市 理及融单等 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影 响,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 计总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 较小。 110,600,000 17,587,486.6 合计 - - 7 注: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数据统计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未 经审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6 年 11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注册资本:102,992.3715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 经营范围:制冷电器、空调器、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用具、家装、卫浴、灯具、 日用电器、电脑数控注塑机、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包装品及装饰品的研发、制造、 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进口业务,百货销售,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网 络系统集成,智能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 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冷链运输车、冷藏冷冻车的销售服务,冷链保温箱的开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冷库、商用冷冻冷藏展示柜、商用冷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长虹美菱 2023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长虹美菱资产总额 19,391,604,526.19 元,负债总额 13,197,569,739.73 元,所有者 权 益 合 计 为 6,194,034,786.46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5,824,782,654.09 元。2023 年度,长虹美菱实现营业收入 24,247,678,970.56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1,038,108.54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长虹美菱持有本公司 45,9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7.4512%,是 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12.1 条第(十三) 项第 1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 行责任和义务。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2,610 万元(不含税)。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柳江 注册资本:461,624.422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 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 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务代理代 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智能无人飞 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 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 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四川长虹 2023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川长虹资产总额 94,400,250,197.19 元,负债总额 70,339,858,605.46 元,所有者 权 益 合 计 为 24,060,391,591.73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14,127,769,727.24 元。2023 年度,四川长虹实现营业收入 97,455,828,421.45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7,701,603.71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受四川长虹间接控制,本公司与四川长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第 12.1 条第(十三)项第 1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 行责任和义务。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 1,850 万元(不含税)。 3.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柳江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 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 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 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 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 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 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 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 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长虹集团 2023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长虹集团资产总额 112,182,562,901.55 元,负债总额 86,653,506,700.34 元,所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为 25,529,056,201.21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2,339,580,918.04 元。2023 年度,长虹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05,816,866,571.99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062,504.83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集团是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与长虹集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12.1 条第(十三)项第 1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 行责任和义务。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不含税)。 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6 年 6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杨秀彪 注册资本:69,599.5979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 1 号(高新开发区内) 经营范围: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 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 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资产租赁,家用电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长虹华意 2023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长虹华意资产总额 13,902,538,933.55 元,负债总额 8,708,735,530.90 元,所有者 权 益 合 计 为 5,193,803,402.65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为 3,823,954,925.05 元。2023 年度,长虹华意实现营业收入 12,889,012,389.22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2,158,575.34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华意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本公司与长虹华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第 12.1 条第(十三)项第 2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长虹华意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 行责任和义务。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华意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不含税)。 5.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胡嘉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1 号塔楼 10 层 1020 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 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远信租赁 2023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远信租赁资产总额 4,144,441,966.99 元,负债总额 3,509,426,935.26 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为 635,015,031.73 元。2023 年度,远信租赁实现营业收入 258,360,654.88 元,净利润 25,049,000.51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信租赁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本公司与远信租赁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第 12.1 条第(十三)项第 2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连续多年和远信租赁开展融单等业务,业务开展较好,该关 联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双方 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 2025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远信租赁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不含税)。 二、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由于长期合作,已与对方形成 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日常 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性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 其控制。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 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具体执行合同将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平等协商后签署。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 商品(含委托加工物资、模具、塑料件等),接受能源、燃料、动力,接受劳务,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业务等方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和专业化优势,有利于 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服务能力等,使生产、服务等资源得到优 化配置和使用。通过实施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 经营效率。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公平、公开,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美菱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中科 美菱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科美菱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