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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华密新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
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300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
超过 2,330.54 万新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2,330.54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44.32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
币 1,963.43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80.8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E1067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
任泽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邢台任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
河北华密新材科
                    份有限公司邢台 13050165760800002724           7,484,057.16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河北华密新材科
                    份有限公司邢台 50222001040041964             26,640,024.86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泽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
河北华密新材科 行股份有限公司
                                     913007010035138906           5,579,635.99
技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市任泽区支
                    行
       合计                  -                 -                 39,703,718.0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                70,000,000.00         5,852,400.00
 2            特种工程塑料项目              28,000,000.00        20,803,447.62
        特种橡塑产业技术研究院
 3                                          68,808,925.91        38,149,785.09
                (扩建)项目
            合计                        166,808,925.91           64,805,632.71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428.10 万元(不含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357.77 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经置换完毕。

    五、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产品收益、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扣除手
             计划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
                                                 续费后净额
特种工程
               28,000,000.00   20,803,447.62        287,504.78    7,484,057.16
塑料项目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
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
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
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7,484,057.16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特种工程塑料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
二十条:“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
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
过 200 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
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 500 万元且
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募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7,484,057.16 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国融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