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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密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云萍)2024-03-25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徐云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担任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做到了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
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席 7 次,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
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
  届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名称
                                                                       类型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第三届董
           2023 年 1 金金额的议案》;
事会第七                                                               同意
            月9日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次会议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3 年 2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会第八                                                               同意
           月 13 日    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案》;
                       2、《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
           2023 年 4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事会第九                                                               同意
            月6日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第三届董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2023 年 7
事会第十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27 日
一次会议               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
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 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     独立董事专门会                                       独立董事专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
董事         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1、《关于新增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
         第三届董事会独
徐云                      易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立董事专门会议
 萍                       2、《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      30 日
           第一次会议
                          易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召开了日常会议。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五)2023 年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对
报告期内企业经营状况、投资项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情况汇
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
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
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北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
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任期内,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
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
性等,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重点关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在查阅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
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和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积极参加公
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
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云萍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