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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朗鸿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4-03-12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应振芳、
陈少杰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少杰,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9 月出
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本科,2012 年 2 月-2015 年 6 月,支付宝(中
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会计,2015 年 6 月-2019 年 12 月,思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杭州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官。2022 年 5 月至今,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应振芳,独立董事,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浙江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2007 年 7
月至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2007 年 11 月-2021 年 1 月,浙江君安世纪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1 年 2 月至今,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我们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存在连续
           应出席                                           三次未亲自出
                        出 席 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董
独立董事 董 事 会                                           席或者连续两
                        事 会 会 董事会会 事会会 事会方
姓名       会议次                                           次未能出席也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式
           数                                               不委托其他董
                                                            事出席的情况
                                                   现场、
 陈少杰         4          4        0       0                    否
                                                    通讯
                                                   现场、
 应振芳         4          4        0       0                    否
                                                    通讯

    我们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少杰              4                        4

应振芳              4                        4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内部
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保障各项内控
制度有效实施。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2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3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
月 17 日      会第十二次 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
              会议            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4、《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6、《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
                              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9 、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10、《关
                              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议案》;11、《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同意
月 14 日      会第十四次 议案》;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
              会议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   现场检查情况
    2023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
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深入交
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就公司生产经营、年报审计、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交流,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时刻关注公司动态,
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管机
构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业务管理部门保持了定期
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力地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有
效配合,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五、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杭州
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
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中,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
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深入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独立、客
观、审慎发表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北交所及浙江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
训。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更好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
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八、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
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4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规范运作做出积极贡献,为客
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独立董事:应振芳、陈少杰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