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欧普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2024-04-22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建君、沈
文忠、彭慈华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戴建君
担任。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选举委员的议案》,选举戴建君、沈文忠、彭慈华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
董事戴建君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共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优秀
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
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
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
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
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
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持续关注公司审计工作、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事项,坚持勤勉
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
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