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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4-04-22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欧普泰科
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对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作出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编制了《公
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 2024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公司编制了《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提出以下方案: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024 年度,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
贴或福利待遇。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
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
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奖金根据经营状况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王振、顾晓红、汤雨香、詹科、戴剑兰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对独立董事的津贴提出以下方
案:现任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陈思根2024度津贴均为税前5万元/年。具体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陈思根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4,385,455.61 元,截止到本年度末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1,206,452.59 元。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8904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业务。
    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了更好地推进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经
综合评估,公司决定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
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
编号 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建君)》(公告编
号 2024-02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慈华)》(公告编号 2024-02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思根)》(公告编号 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内控程序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
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公告
编号 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彭慈华先生、陈思根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
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总结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并编制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
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公告编号 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票和票据池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票和票据池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普泰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
司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建议,或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应说明相关情况。董事会对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披露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普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振、顾晓红、汤雨香、詹科、戴剑兰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
票)》(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3)《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
(4)《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