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4-05-14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958 号天地科技广场 1 号楼 16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505,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5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8 人,通讯方式出席 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2023 年年度报
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上海欧普泰科技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 2024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公司编制了《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提出以下方案:
     2024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024 年度,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
贴或福利待遇。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
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
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奖金根据经营状况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14,3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对独立董事的津贴提出以下方
案:现任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陈思根 2024 度津贴均为税前 5 万元/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拟对监事的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
取监事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4,385,455.61 元,截止到本
年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1,206,452.59 元。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8904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
业务。
     根据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了更好地推进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经
综合评估,公司决定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
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票和票据池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票和票据池授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8,505,8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八     关于公    1,314,354       100%    0            0%      0            0%
         司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帆、彭佳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
        意见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