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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09-19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958 号天地科技广场 1 号楼 16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629,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恋通讯参加;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振先生、顾晓红女士、汤雨香先生、沈文忠先生、詹
科先生、戴剑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议案(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建君先生、彭慈华先生、陈思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以上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议案(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徐道波女士、汪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
上全体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
第三届监事会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
自动卸任。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1   关于选举王振先生     32,629,778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顾晓红女   32,629,778        100%           当选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汤雨香女   32,629,778        100%           当选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沈文忠先   32,629,778        10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詹科先生   32,629,778        100%           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戴剑兰女   32,629,778        100%           当选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1   关于选举戴建君先   32,629,778        10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彭慈华先   32,629,778        10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陈思根先   32,629,778        10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1     关于选举徐道波女   32,629,778          100%            当选
          士为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汪勇先生   32,629,778          100%            当选
          为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66,673,554 股变更为 79,748,171 股,注册
资本由 6,667.3554 万元变更为 7,974.8171 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及股份总数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629,7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
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王
振等 32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
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
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629,7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
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
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 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7,5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王振、顾晓红、汤雨香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
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7,5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王振、顾晓红、汤雨香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
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
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7,5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王振、顾晓红、汤雨香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
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股权激励协议书》等
文件;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手
续;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加
资格、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
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
给其他激励对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
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7,5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王振、顾晓红、汤雨香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
议案。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1    关于选举王振先         0                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2    关于选举顾晓红         0                0%            当选
         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汤雨香         0                0%            当选
         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沈文忠         0                0%            当选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詹科先                      0                   0%             当选
         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6    关于选举戴剑兰                      0                   0%             当选
         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戴建君                      0                   0%             当选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2    关于选举彭慈华                      0                   0%             当选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3    关于选举陈思根                      0                   0%             当选
         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6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
    励计划
     (草
    案)》的
     议案
7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
    励计划
    首次授
    予激励
    对象名
    单》的议
      案
8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
    励计划
    实施考
    核管理
    办法》的
     议案
9   关于提     0   0%   0   0%   0   0%
    请股东
          大会授
          权董事
          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
          权激励
          计划有
          关事项
          的议案


(十二)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表决结果
   序号           名称      股东人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关于公司
             《2024 年
     6       股票期权激        0           0         0%        通过
             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
     7       励计划首次        0           0         0%        通过
             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
                  议案
              关于公司
     8       《2024 年         0           0         0%        通过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9                        0           0           0%      通过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
                  案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          是
                           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帆、彭佳宁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振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顾晓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红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汤雨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香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沈文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忠                             19 日       时股东大会

詹科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戴剑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兰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戴建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君                             19 日       时股东大会
彭慈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华                             19 日       时股东大会
陈思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根                             19 日       时股东大会
汪勇      监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9 日       时股东大会

张恋      监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19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