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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无锡晶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02-08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030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松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44,834,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35,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发生变化,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中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相

应变更为《公司章程》。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

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符

合保本型产品要求,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

的相关协议确定。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819,2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 15,6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
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对照自查,公司对以下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文件名称
3.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3.07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                 《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相关治理制度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进行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
   3.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6《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8《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0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834,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04   关于修订   35,012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对
        外担保管
        理制度>
         的议案
 3.05   关于修订   35,012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关
        联交易管
        理制度>
         的议案
 3.06   关于修订   35,012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利
        润分配制
        度>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薇维、张晓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