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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无锡晶海:股票解除限售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116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1,675,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03%,可交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控股股
                                董事、监   本次                本次解除
                       东、实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限
          股东姓名              事、高级   解限                限售股数
 序号                  际控制                     售登记股票               售的股票数
           或名称               管理人员   售原                占公司总
                       人或其                        数量                      量
                                任职情况   因                  股本比例
                       一致行

                        动人

                                董事长兼
  1       李松年         是                 A     11,628,000   14.97%      34,884,000
                                 总经理

  2       李士年         否       无        C       47,880      0.06%          0

                     合计                   -     11,675,880   15.03%      34,884,0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李松

年及李士年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锁定

期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

等有关规定对以上股东的股票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登记。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3 条规

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

《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上述相关股东李松年本次将按照所持公司股份的

25%比例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5,604,000       45.83%
              1、高管股份           34,884,000         44.90%
              2、个人或基金                  0          0.00%

 有限售条件   3、其他法人            7,200,000          9.27%
   的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2,084,000         54.17%
               总股本               77,688,000        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 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形
(三) 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 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
      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

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2、《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3、《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4、《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