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121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 降低运营成本,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无锡晶海”)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泓科技”)。吸收合并完成后,晶泓科技的独立法人资 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无锡晶海依 法承继。晶泓科技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 目之一“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因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晶泓科技变更 为无锡晶海,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17435204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5、法定代表人:李松年 6、注册资本:7,768.80 万元 7、成立日期:1995 年 5 月 9 日 8、经营范围:原料药(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酸、丝氨酸、苯 丙氨酸、苏氨酸、谷氨酸、盐酸精氨酸、脯氨酸、醋酸赖氨酸、色氨 酸、酪氨酸、盐酸半胱氨酸、精氨酸)、氨基酸原料的生产、销售及技 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生产经 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0,219,591.30 798,587,117.36 净资产 587,061,065.58 652,187,978.8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9,062,366.11 252,885,742.93 净利润 53,405,601.20 38,163,424.19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C4HDXU6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西路东、银杏西路北 200 米 5、法定代表人:李松年 6、注册资本:2,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 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89.68 36,690,017.35 净资产 -110.32 20,222,998.64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10.32 223,108.96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无锡晶海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晶 泓科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 合并完成后,无锡晶海存续经营,晶泓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吸收合并不涉及无锡晶海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具体实施吸收合并程序。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 告程序。 4、合并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有关协议、文本,共同 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5、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 时向董事会履行报告程序; 6、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262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6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6.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7,868,000.00 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40,044.93 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30,827,955.0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 14448 号《验资报告》。 公 司 因 主 承 销商 行 使 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新 增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2,340,000 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8,680,2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3,103,530.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576,669.08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0089 号《验 资报告》。 本次共计发行股数为 1,794 万股(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 总计 30,143,575.85 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266,404,624.15 元。 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 1 246,034,624.15 业化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70,000.00 合计 266,404,624.15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由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晶泓科技实施;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将注销晶泓科技 独立法人资格,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 无锡市晶泓生物科技有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 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 限公司 限公司 (三)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晶泓科技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 注销,因此原本由晶泓科技实施的募投项目将变更为由合并后的无 锡晶海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晶泓科技将目 前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 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转存至无锡晶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东港支行设立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103026329200530570)。待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晶泓 科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湖塘 支行 银行账户:10651601040016385)。 四、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 响 (一)吸收合并的目的 本次吸收合并系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 化管理架构,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 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晶泓科技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 注销晶泓科技独立法人资格,但无锡晶海的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 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 酸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后, 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性内容,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母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与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 低管理成本。晶泓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而引起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原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 化,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 收合并,公司能更好地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 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吸收合并而引起的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原项目的投资 金额、用途、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 并晶泓科技,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 构,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而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 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晶泓科技变更为公司,其投资金 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议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 的签署、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募集资金划转、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吸收合并 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晶泓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 销,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产生实际性影响,因此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发 展情况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4、《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专项核查意见》。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