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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建邦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3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王凤敏董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
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646,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69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 4 人,出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
       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646,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
       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646,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均未参与表决,投票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
       案适用)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952,034     100%      0         0%        0     0%
          有限公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珣、韩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