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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建邦科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1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2 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2 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师建华、徐胜锐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107)、《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青岛建邦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10)等
相关公告。
    2、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109)及相关公告。
    3、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124)。
    4、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127)。
    5、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24 日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2-135)。
    6、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7、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8、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
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
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80)、《青岛
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关
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等相关公告。
    9、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全
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97)。
    10、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
期权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12、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
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1)、《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2)等相关公告。
    13、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7)。
    14、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
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
露了《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等相关公告。
    15、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拟
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时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关于《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说明
    1、《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
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
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届满。
    2、行使权益条件符合说明
序号     行使权益的条件                    符合行使权益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足行权条件。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负面情
         形:
                                               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
     2                                     票期权的之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 2023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公司业绩指标:
                                      净利润为 69,650,547.15 元,
        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3                                     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
    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的净利润为 73,041,488.61
                                      元,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业绩指标:                    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
    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层面业绩    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离
    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考核结    职,其全部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各行权期      股票期权已由(或将由)公司
4
    内,依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确定激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6 名
    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 2023 年个人考核年
    数量,具体安排如下:              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不
    个人考核年    合格      不合格    能行权,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
    度考核结果                        本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考核系数               100%         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次

                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                行权参与个人业绩考核的共 60

          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                名激励对象,除上述 6 名未达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成个人业绩指标的激励对象

          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                外,其他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

          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                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                个人行权系数为“100%”,满足

          的,由公司注销。                              行使权益条件。
    注 1:上述净利润是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

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2:3 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确认不参与本期期权行权,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本期计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前述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述第 3 项。

     综上所述,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3、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或自愿放弃本期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符合期权行权条件,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 万份已
由(或将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6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不能行权,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本期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5.4 万份。
     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确认自愿放弃本期行权权利,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本期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 2.7 万份。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关于《2022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 2022 年度权益分配及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之后,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由 8.69 元/份调整为 7.84 元/份。
    在 2023 年度权益分配之后,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再次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7.84 元
/份调整为 7.34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2 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具体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建邦 JLC1、850051
    2、首次授予日期:2022 年 11 月 15 日
    3、可行权人数:51 人
    4、行权价格:7.34 元/份
    5、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5.9 万份。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行权条件成就明细表

                                首次授予
                                               本次可行 可行权数 可 行 权 数
                                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权 数 量 量占获授 量 占 当 前
                                权数量(万
                                               (万份)   数量比例   股本比例
                                份)

 钟永铎   董事长                100            30         30%        0.47%

 王凤敏   董事、总经理          3              0.9        30%        0.01%

 代晓玲   董事、副总经理        6              1.8        30%        0.03%
赵珉     董事、财务总监   3     0.9    30%   0.01%

陈汝刚   董事会秘书       3     0.9    30%   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15   34.5   30%   0.54%

姜瑞坤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赵彩辉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杨其广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君智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姜帆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孔祥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赵德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战元熙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张华霞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马腾飞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张淑芬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胡晓华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周茂娥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赵付磊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张照庆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张徐豪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张宝华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薛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魏梦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泳哲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爽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超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斌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万璐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孙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马美娇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马传慧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振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一清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晓翔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祥云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骞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李泽成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李文兴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李天娇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李刚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孔明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姜子仙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黄倩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韩文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管超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曹明翰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刘胜男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薛丽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王娟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崔兆勇    核心员工                3              0.9         30%          0.01%

 核心员工(46 人)                 138            41.4        30%          0.64%

 合计                              253            75.9        30%          1.18%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后,董事会将为其办理限售手续。

    2.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缴款安排
    (一)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含当日)
    缴款截止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含当日)
    (二)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账号:7371810182800021565
    (三)其他要求:
    1、认购人在规定缴款期限内,将本次行权认购资金存入或汇入公司上述银
行账户,否则视为放弃认购。
    2、款项汇入时,在汇款用途处或备注处注明“股权激励行权款”字样。汇
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
所需金额一笔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代汇出资款。
    3、认购人汇款相关费用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4、认购人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前(含当日),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
复印件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财务邮箱,如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需要把网
上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邮件至公司财务邮箱,同时电话确认。
    5、属于放弃认购的情况:公司未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前(含当日)收到认
购人汇款底单电子邮件,且未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前(含当日)收到银行出具
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陈汝刚
    电话:0532-86626982
    传真:0532-86625553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滦河路 1 号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及《青岛建邦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均达到要求,满足行权条件,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
全部事宜。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次行权的相应条件均已满足;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尚须根据《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三)《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