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 052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 370 号 18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8,703,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朱喜平、林海松及刘馨茗因工作原 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黄伟文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 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有关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4]361Z024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促进公 司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战略发展计划和经营方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 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 118,040,849.2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3,112,092.18 元。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674,000.00 元。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2023 年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吉国力)》(公告编 号:2024-037)、《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馨茗)》(公告编号:2024- 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49,9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厦门 信诚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路桥五缘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议案的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 7,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7,000 万元, 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 信额度 3,000 万元,向兴业银行厦门文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授信 方式均为信用授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 品。上述额度的使用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有效,有效 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703,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比 票 比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数 例 数 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议案七 2,720,000 100.00% - - - -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年度日 议案十二 2,720,000 100.00% - - - -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津君、王泽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