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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雅葆轩: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4-094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啸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经全体
董事投票,选举胡啸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胡啸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胡啸天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胡啸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张娟娟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娟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何维明先生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何维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
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类别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田金平            胡啸宇           童刚

    提名委员会            童刚            田金平          胡啸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童刚            田金平          张娟娟

    战略委员会          胡啸宇             童刚           胡啸天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
议的有效期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三)《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
(四)《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决议》。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